• 兄妹共有房产 可随时请求分割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6-01-28  /  浏览:1743 次  /  

在线律师:陆婷婷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韩女士:我与大哥共有一套房产,他除此之外还有一套住房。现在我想将此房变现,拿走自己一半的财产,但大哥不同意。我能通过法院强行分割共有房产吗?

陆律师:根据我国《物权法》第99条、第100条之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该共有房产,分割方式为拍卖、变卖该房产或进行折价补偿。

何先生:我与朋友合伙承包了某装修工程,未签合伙协议,但有口头约定,也有证人。现在工程早已完工,朋友也早领了装修工程款,却不愿意与我进行合伙盈余分配。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陆律师:你们之间无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同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话,法院可以认定你们之间具有合伙关系。合伙终止时,无约定的可以参照出资额比例来分配。

 

开化房产网(www.khfcw.cn)为开化县房地产网上最专业交易平台,是集开化楼盘信息、开化二手房信息、开化房产团购、开化出租房信息、开化房产中介公司、开化房产开发公司的专业综合性开化房产信息网,开化万通房产中介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一毛网络
网站客服QQ:76935728
浙ICP备15029390号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