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开土告字[2016]第10号
经开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开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开化县岙滩四号等3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m2) | 主要规划 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
| 竞买 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开化县岙滩四号地块 | 65030 | ≤2.0 | ≤30% | ≥30% | 二类居住用地(R21、R22)、商业用地 | 住宅70、 商业40 | 24380 万元 | 7314 万元 |
2 | 开化县大溪边墩南小区四期8号、11号出让地块 | 8号:125 m2, 11号:134 m2。 | 1.0<容积率≤3.0 | 住宅用地 | 70 | 各地块均为1220元/平方米 | 各地块均为5万元 | ||
3 | 开化县大溪边墩南小区7号地块 | 112.5 | ≤3.0 | 二类居住用地 | 70 | 16.5万元 | 5万元 |
注:①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开化县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②建设时间: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竣工。
③出让金缴纳: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二、受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7月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到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到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4日(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7月5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地点: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投标室,拍卖时间:
2016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
七、开化县岙滩四号地块出让总面积为65030平方米,其中R22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的用地面积≥3215平方米,建筑面积≥224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地块内配建的幼儿园由受让方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八、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汇入帐号:开化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
工商银行:1209290129031300281 农业银行:7801010400084940000313002
中国银行:385758361681313002 建设银行:33001687435059313002
信用联社:201000075953401003002 金华银行:01779852820160501313002
联系人:郑建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0-6016598
郑建维(开化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70-6013312
九、本公告详细资料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开化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开化县国土资源局 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9日